描写 :
指采用绘声绘色的方法,把人、物、景的状态、神采,具体、真切、包含情意地勾画出来。写人,要使其声可闻,其容可睹;写物,要使其可见可闻,可感可触;写景,要意境鲜明,使读者产生置身其间的感觉。要使一切都形象化,直接诉诸读者的感觉器官,以引起某种程度的快感和美感,进而产生思想感情上的共鸣。
在文学作品中,描写和叙述是两种不同的表现手法。描写旨在具体显示人物或景物的状貌,以形象感染读者;叙述则是向读者介绍人物的经历或事物发展变化的过程。在实际的文学实践中,描写与叙述常常交错、融合在一起,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如中国当代小说家赵树理指出:“任何小说都要有故事。我们通常所见的小说,是把叙述故事融化在描写情景中的,而中国评书式的小说则是把描写情景融化在叙述故事中的。”(《赵树理全集》)
描写不光是摹物状貌的技法,而且具有某种叙述的功能,同时还有说明和评判的作用。好的描写总渗透着深厚的思想内容,它所显示的自然和社会的画面、人或物的形象,都不是纯客观的,其包含着作者的见解和感情,因为它们都是作者观察认识生活的结果。历史小说《斯巴达克斯》的作者用深情的笔触描绘了主人公的相貌、神情和举止。人们读过小说一般会怀着崇敬的心情想起他金黄色的长发、浓密的胡子和淡蓝色的眼睛,想起他在角斗场上愤怒的表情以及他身陷重围时挥舞短剑与敌人拼搏的雄姿。实际上读者所体验的正是作者已体验过的感情,只是这种感情不是用语言直接表露出来,而是用饱和着生活细节和时代特征的描绘传递给读者,因而具有极为深刻的美感作用。
因描写对象的不同,描写可分为肖像描写、语言描写、行动描写、心理描写、景物描写、场面描写、细节描写等;从描写的手法,描写又可分为白描、细描、静物动写、引类取譬等多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