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格律诗派 :
1923年,胡适、徐志摩、闻一多、梁实秋、陈源等人发起成立新月社,提倡现代格律诗。由于新格律诗派源自新月社,所以也称为新月派。
新格律诗派提出了“理性节制情感”的美学原则,提倡格律诗,主张诗歌的色彩美和意境美,讲究文辞修饰,追求炼字炼意,其鲜明的艺术纲领和系统理论对中国新诗的发展进程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他们创作态度严肃认真,潜心钻研诗艺,探求诗歌艺术的内在规律,注重形式的创新和规范。其作品韵律严整、章法匀齐、句式整饬、音节洗炼、构思奇妙、意境深远,将新诗的发展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
新格律诗派的发展,是徐志摩、闻一多等新月派诗人积极倡导和大力推动的结果。1925年,闻一多回国,徐志摩接编《晨报副刊》,并于1926年4月1日创办《诗刊》,团结了一大批后期新格律诗派的新诗人。为此,中国新诗经历了一个从外在形式探索到对本体诗歌艺术的追求,在内容和形式上为新诗的建设注入了新鲜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