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鹗 :
祖籍辽东铁岭(今辽宁铁岭),汉军镶黄旗内务府人。寓居北京,因酷爱《红楼梦》,自署“红楼外史”。乾隆五十三年(1788)中举;六十年,成进士。嘉庆六年(1801),以内阁侍读为顺天乡试同考官。十四年,考选都察院江南道监察御史。十八年,任刑科给事中,因失查八卦教教首林清谋反案,降三级调用。
据张问陶《赠高兰墅同年》诗的题下自注:“传奇《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恩华为《八旗艺文志》编目,亦云:“《红楼梦》一百二十回:汉军曹霑著。高鹗补。”所谓“补”,当即“补缀”之意。从程甲本卷首程伟元《红楼梦序》及程乙本《红楼梦》卷首程伟元、高鹗合写引言等文献可知,乾隆五十六年,程伟元邀同高鹗将历年搜求所得的《红楼梦》前八十回抄本以及后四十回残抄本,“细加厘剔,截长补短”,合成一百二十回,以木活字排印,此即程甲本。次年,程伟元、高鹗二人“复聚集各原本,详加校阅”,在程甲本基础上“补遗订讹”“略为修辑”,重新排印出版,此即通行的程乙本。
高鹗、程伟元修补完成的《红楼梦》后四十回,得失参半。其贡献在于,他们以曹雪芹遗留的残稿为基础,将贾府败亡、宝黛悲剧等重要关目组织为一个整体,完成了《红楼梦》的悲剧结局,使整部小说结构完整。“泄机关颦儿迷本性”“林黛玉焚稿断痴情”“薛宝钗出闺成大礼”等情节,真切感人,达到了很高的艺术水准。程高本结束了《红楼梦》的传抄时代,此后《红楼梦》便以刊本形式流传。其失误在于,由于高鹗在人生境界和艺术功力方面的欠缺,他所增补的部分时有不当之处,如“兰桂齐芳、家道复初”的结局安排、人物性格的不够协调、细节描写的捉襟见肘等,其魅力逊于前八十回。故鲁迅《中国小说史略》第二十四篇评曰:“其补《红楼梦》当在乾隆辛亥(1791)时,未成进士,‘闲且惫矣’,故于雪芹萧条之感,偶或相通。然心志未灰,则与所谓‘暮年之人,贫病交攻,渐渐的露出那下世光景来’(戚本第一回)者又绝异。是以续书虽亦悲凉,而贾氏终于‘兰桂齐芳’,家业复起,殊不类茫茫白地,真成干净者矣。”胡适等学者则将“兰墅所补”解读为“兰墅所续”,确认《红楼梦》后四十回为高鹗作品。
所著今存《兰墅十艺》(稿本)、《吏治辑要》及诗集《月小山房遗稿》、词集《砚香词》《簏存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