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鹗 :
曹州东明(今山东菏泽东明)人。金正大元年(1224)进士第一,授翰林应奉文字,累迁尚书省左右司郎中,曾扈从金哀宗迁蔡州(今河南汝南)。金亡后,居保定10余年。后入忽必烈潜邸。蒙古中统元年(1260),任翰林学士承旨,制度典章多出其手。至元五年(1268)致仕。至元十年卒,年八十四。谥文康。
王鹗幼年聪悟,日诵千余言,长工词赋。诗文均有时名,“为文章不事雕饰”(《元史·王鹗传》)。著有笔记小说《汝南遗事》4卷,今存。又有《论语集义》1卷,诗文集《应物集》40卷,今已不传。《元诗选·癸集》乙集收录其诗1首,杨镰主编《全元诗》第1册据以收录其诗1首。《金文最》卷五十九收录其文《汝南遗事总论》1篇,《全元文》第8册卷二百四十五至卷二百四十六共收录其文22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