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文艺》 :
于1948年8月15日创办于延安,月刊。至1949年8月15日停刊,共出刊12期,其中第11、12两期为合刊。此12期在延安南门外西山上编辑出版,合为《群众文艺》第1卷。第1卷的编委为:张季纯(主编)、林山、胡采、戈壁舟、马健翎、苏一萍等。
《群众文艺》创刊号
1949年11月6日,西安刊出的《群众日报》(今《陕西日报》)上发表了《群众文艺》周刊第1期。自此,《群众文艺》改在西安出版,出版周期改为周刊。《群众文艺》周刊总共出刊40期(其中39、40两期为双周刊),合为《群众文艺》第2卷。第2卷的主编为胡采,副主编为王汶石。参与编辑工作的还有向太阳、李瑞阳、董士增等。《群众文艺》第2卷都是在《群众日报》上以一个整版刊出,其中最后两期曾被《群众日报社》印装成单行本发行。
《群众文艺》所刊内容包括文艺理论与创作,有论文、批评、文艺工作经验与通讯、剧本、小说、报告、诗歌、歌曲、说书、木刻等,其中为加强文艺与普通民众的联系而刊发的文艺批评文章为刊物的特色。主要撰稿人有:柯仲平、马健翎、胡采、苏一萍、方唯若、吴坚、武玉校、王汶石、李若冰、戈壁舟、王宗元、王玉胡、钟纪明、杜鹏程等。《群众文艺》的办刊意图源自1948年4月5~7日中共中央西北局召开的文艺座谈会,西北局书记习仲勋、副书记马明方、宣传部长李卓然到会并讲话,座谈会在总结边区文艺工作经验和配合解放军战略大反攻的基础上,明确提出要“筹办边区的文艺刊物,加强与各方的联系,开展文艺战线上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因此,边区文化协会便开始筹办《群众文艺》。在《群众文艺》的第1期中,以《代发刊词》的方式,发表了陕甘宁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给刊物编委会的信。
《群众文艺》的办刊宗旨是:交流文艺工作经验,开展文艺批评,介绍其他解放区文艺动态,刊载文艺作品、理论,重视培养和奖励文艺青年的写作。《群众文艺》的性质是普及性文艺刊物,主要服务对象为小学教师、县区干部、文艺青年、文艺团体。
《群众文艺》是由陕甘宁边区文化协会主办的大型综合性文艺期刊,在当时产生了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