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 :
一首写猎人狩猎的诗。齐地多山,狩猎是齐民的谋生手段之一。陈子展《诗三百解题》说:“《还》篇,当是猎人之歌。这是用粗犷愉快的调子,歌咏两个猎人的游猎活动,表现一种壮健美好的劳动生活。”关于创作时间,根据其入《诗经》的下限,系于齐釐公(前730~前698)时,当周桓王(前719~前697)朝。
全诗三章,每章四句。诗里的“子”和“我”,是两位猎人对彼此的称呼。各章首句“还”“茂”“昌”分别夸赞“子”的身手敏捷、技艺高超和英俊潇洒,次句是介绍“子”“我”相遇的地点,第三句描绘了两位猎人并肩一起驱马追逐猎物的场景,末句“儇”“好”“臧”是对“我”的赞美和欣赏。
方玉润《诗经原始》引章潢之语:“‘子之还兮’,己誉人也;‘谓我还兮’,人誉己也;‘并驱’,则人己皆与有能也。”又评曰:“寥寥数语,自具分合变化之妙。猎固便捷,诗亦轻利,神乎技矣!”可见此诗的独特之处在于“轻利”,四言、七言、六言相杂,长短错落,使两个猎人潇洒英武的姿态跃然纸上,让人读来有种豪爽之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