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伐檀》 :
一首讽刺剥削者不劳而获的诗。大致作于魏亡之前,即公元前660年前。
全诗三章,每章九句。是一群伐木者砍树造车时,想到剥削者不劳而获,而发出的愤怒责问之辞。主要分三层:首层写伐檀造车的艰苦劳动,首两句叙事,第三句抒情。当伐木者把亲手砍下的檀树运到河边的时候,微波荡漾的清澈水流令他们赏心悦目。他们看到河水自由自在地流动,联想到自己整天从事繁重的劳动,没有自由,从而激起了他们心中的不平。第二层便从眼下伐木造车想到还要替剥削者种庄稼和打猎,而这些收获物却全被占去,自己一无所有,愈想愤怒愈无法压抑,忍不住严厉责问:“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廛兮?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貆兮?”第三层承此巧妙地运用反语作结“彼君子兮,不素餐兮”,对剥削者冷嘲热讽,揭露剥削者不劳而获的寄生本质,抒发了蕴藏在胸中的反抗怒火。
整首诗三章复沓,换韵反复咏叹,更有力地表达了伐木者的反抗情绪。直抒胸臆,叙事中饱含愤怒情感,不加任何渲染,增加了真实感与揭露力量。另外,句式灵活多变,有四言、五言、六言、七言乃至八言,纵横错落,或直陈,或反讽,也使感情得到了自由而充分的抒发,称得上是杂言诗最早的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