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谷捐钱入出总数 : 同治七年分,通邑熟田(除三官等七镇田)实计五十五万七百七十四亩九分四厘,应捐钱一万二千一百十七千四十九文(内扣民欠钱三百千七百三十八文),实入捐钱一万一千八百十六千三百十一文。
同治八年分,通邑熟田七十三万八千四百九十九亩四分六厘,应捐钱一万六千二百四十六千九百八十八文(内扣民欠钱二十四千三百六十文),实入捐钱一万六千二百二十二千六百二十八文。
同治九年分,通邑熟田八十万九千三十一亩七分八厘,应捐钱一万七千七百九十八千六百九十九文(内扣民欠钱五十一千二百九十七文),实入捐钱一万七千七百四十七千四百二文。
同治十一年分,通邑熟田八十万九千三十一亩七分八厘,应捐钱一万七千七百九十八千六百九十九文(内扣民欠钱五十三千八百六十三文),实入捐钱一万七千七百四十四千八百三十六文。
共入田捐钱六万三千五百三十一千一百七十七文。
同治九年分,入典息钱一千三百四十四千文。
同治十年分,入典息钱三千五百三十一千二百文。
同治十一年分,入典息钱三千八百七十千三十一文。
共入典息钱八千七百四十五千二百三十一文。
两其统计,八钱七万二千二百七十六千四百八文。
一、出各镇采谷钱四万六千四百八十二千二百七十五文。
一、出城内十一年分积谷钱存典八百五十三千五百二十九文。(现奉宪提款采谷存储。)
一、出城乡建仓经费钱一万八千一百四十九千九百九十文。
一、出各仓提存善后经费钱三千四百九十八千九百七十四文。
一、出各保辛费钱五百五十千七百七十四文。
一、出公司支费钱一千七百九十八千二百四十一文。
一、出县署经书等支费钱九百四十二千六百二十五文。
统计出钱七万二千二百七十六千四百八文。(出入两直,无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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