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室无论精粗,总以能蓝风雨为贵:【居室无论精粗,总以能蓝风雨为贵】这是清代李渔提出的一项建筑美学原则。
其《闲情偶寄·居室部》说:“居室无论精粗,总以能敲风雨为贵。
常有画栋雕梁、琼楼玉槛,止可娱情,不堪坐雨者,非失之太敞,则病于过峻。
”认为居室建筑不论其精美或粗朴,总要以能遮风挡雨为贵。
这就突出地强调了建筑艺术与其他艺术的审美评价标准的区别,在于它必须首先满足实用婴求。
即使是雕梁画栋,但不实用,不能蔽风雨、其艺术水平和审美价值也会大大降低,甚至不可能给人以娱情的。
如果居室的外观粗拙简朴,位却很适用,能蔽风雨,住起来很舒服,也会给人以美的感受。
由此可见,审美活动有愉悦性一面,也有功性一面。
在不同种类、不同层次的审美活动中,这两方面的作用也是不同的。
建筑总的来说是一种实用性很强的艺术创造,尤其是居室建筑,它首先是以供人居住为主要其的,而不是单纯为了观赏愉悦。
这种特性必然要求居室建筑把功利性放在第一位,让功利性和愉悦性结合起来,或者说将建筑中的实用性作为艺术性的基础,让艺术性中也包含实用性。
因此,李渔把“能蔽风雨”视为最高原则,然后才是观赏的、愉悦的原则,即所谓“故柱不宜长,长为招雨之媒;窗不宜多,多为匿风之数。
务使虚实相半,长短得宜”。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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