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埃雷-格里芬,F. :
生于美国的诺福克,卒于贝尔热拉克。父亲是建筑师,在内战中拥护联邦政府。维埃雷–格里芬的父母于1872年离婚,他随母亲回到法国,在中学里与诗人和画家们来往,是黑猫咖啡馆的常客。他的第一批诗歌《四月的采摘》(1886)表达了对现实的逃避,受到了他视为大师的P.魏尔兰和S.马拉美的赞赏。他为《独立评论》撰稿,在杂志上发表了W.惠特曼的《哀歌》的译作,接着发表了《天鹅》(1887)、《安卡厄斯》(1888)和《欢乐》(1889)。
维埃雷–格里芬逐渐成为象征主义和自由诗的捍卫者。他参与创办了杂志《政治与文学对话录》。1890~1892年,他在这份杂志上发表文章为自由诗辩护,还发表了《天鹅》第二集(1892)和《耶克蒂斯的马队》(1893)。他的诗作还有《生之光明》(1897)、《园丁福卡》(1898)、《神圣的爱》(1903)和《萨福》(1911),从中流露出他向青春与欢乐告别,要抛弃肉体之爱,以便使身心合一的愿望。他的《国王的土地》(1923)表明了他对文艺复兴时期和P.de龙萨的眷恋,《诗作》(1924)删去了从前过于悲观的诗篇。
维埃雷–格里芬是最为独特和最为独立的象征主义诗人之一,他经常在《吕泰斯》和《法兰西水星》等报刊上撰文,为捍卫象征主义贡献了一生,因而受到A.布勒东和P.艾吕雅等新诗人的推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