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宣传工具的基本原则宣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8年通过的《关于宣传工具为加强和平和国际了解、为促进人权以及为反对种族主义、种族隔离和反对煽动战争作出贡献的基本原则宣言》。中国是签字国之一。全文除前言外共11条,基本提法引述如下:“行使言论自由、表达自由和新闻自由已被认为是人权与基本自由之组成部分,是加强和平和国际了解之重要因素。”“必须通过公众能使用的各种新闻来源和各种宣传工具来保证其获得新闻,从而使人人得以检查事实的准确性并能客观地评价发生的事件。为此目的,新闻记者必须有新闻报道之自由与获得新闻之最大便利。同样,宣传工具应表达人民和个人关切的问题,以此推动公众参与新闻之编撰”。“……宣传工具在世界各地以其作用为促进人权作出有效的贡献,尤其是让人听到正在与殖民主义、新殖民主义、外国占领及一切形式的种族歧视和压迫作斗争的并在本国领土上无法发表意见的被压迫人民的呼声”。“宣传工具在以和平、公正、自由、相互尊重与谅解之精神,对青年进行教育以增进人权及所有人和所有民族之平等权利,促进经济和社会进步方面应起重要作用。在使人了解青年一代的观点和愿望方面,它们也应起重大作用”。“在权利平等、互利及尊重各种不同文化——人类共同遗产的组成因素——的基础上,应提倡和发展在所有国家之间,特别是不同经济和社会制度的国家之间的双边或多边的新闻交流,此点甚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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