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差异论:受传者研究理论之一。“个人差异论”最早是由美国实验心理学家卡尔·霍夫兰在1946年提出的。70年代由美国传播学者梅尔文·德弗勒加以修正。德弗勒把个人的差异为分5种:1.个人的心理结构不同;2.先天禀赋与后天的习性不同;3.认知所形成的态度、价值观、信仰不同;4.社会理论所形成的观点或主张不同;5.通过学习而形成的素质不同。个人的性格、脾气、爱好、兴趣以及所处的社会环境和经历的差异决定了每个受传者对同一讯息会有不同的认识和理解、做出各种不同的反应,采取不同的态度和行为。“个人差异论”以“反应刺激模式为基础,从行为主义的角度来认识讯息的刺激性与受传者个人的心理结构的相互作用。“个人差异论”认为,讯息符合受传者的兴趣、信仰、价值观就会被注意、理解和记忆;反之,就会被受传者忽视、曲解或淡忘。这种理论对正确认识受众的差异性,加强传播的针对性,提高传播效果是有价值的,但是,这种理论把改善个人内部的心理结构作为提高传播效果的关键不免失之于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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