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报党刊 : 是政党组织出版的,并宣传其政治主张、路线、方针、政策,以影响舆论的机关报纸和刊物。
我国的第一张党刊是1895年8月17日在北京出版的强学会的机关报 《中外纪闻》。之后,我国的各个政党、团体开始注意办报。而真正完全意义上的党报,是由孙中山领导的中国第一个资产阶级政党同盟会的中央机关报 《民报》,它于1905年11月26日在日本东京创刊,其主编是章太炎、胡汉民、汪精卫等。
中国共产党最早的党报是《新青年》 杂志和 《共产党》 月刊。中国共产党最早的机关报是1922年9月在上海创刊的,由蔡和森任主编的中共中央政治机关报 《向导》。
中国共产党各级党组织早期出版的党报党刊还有: 1923年7月1日在上海创刊的 《前锋》 杂志;1924年4月27日在北京创刊的 《政治生活》 杂志;1925年8月在开封创刊的 《中州评论》 杂志; 1925年12月在长沙创刊的 《战士》 周报; 1926年2月7日在广州创刊的 《人民周刊》 杂志; 1926年10月在汉口创刊的 《群众》 周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对中国共产党县以上各级委员会主办的机关报和省以上各级委员会主办的机关刊物简称为党报党刊,它们均直属于同级党委的一个工作部门,按照党委的意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宣传活动。
我们党对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非常重视。在建党不久,中共中央于1931年3月5日就通过《关于建立全国发行工作决议案》,要求 “各省委和一切地方党部,必须立即成立发行部或发行员,自省委到群众建立整个发行网”,1939年3月22日,中共中央又发出 《关于建立发行部的通知》,指出 “从中央起至县委止一律设立发行部,必要时区委亦设立发行部、支部设发行干事; 发行部要经常讨论发行工作的各种问题; 各级党委应动员一批有发行工作经验的同志担任发行工作,并注重培养此类发行工作的干部,不宜轻易调动他们的工作,以求得专门化与熟练; 各级发行部直接受同级党委领导,但上级发行部应该经常给下级发行部门以工作上的指示……”。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一直要求把党报党刊发行摆在报刊发行的首位,并将这项工作列入了各级党委宣传部的本职工作,每年都要对这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检查和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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