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办发行 : 是报刊发行的一种制度和形式,指报刊社出版的报纸、杂志的发行业务,由报刊社自主经营,自设发行机构,自建发行站、发行网络等,自行对报刊进行宣传推广,收订和投递。
新中国成立前,我国报刊的发行主要采用报刊社自办发行的形式。建国后,我国报刊发行逐步实行了“邮发合一”。从1953年之后,报刊社一般不再自办发行。到了80年代初期,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新闻出版事业蓬勃发展,报刊品种与发行量增多,已超过邮电部门运输和投递的能力,加之邮电部门和报刊社受经济利益的驱动作用的影响,仅依靠“邮发合一”一种发行渠道,难以适应我国报刊发行高速发展的需要。这种情况下,1985年 《洛阳日报》率先改邮发为自办发行。这之后,全国不少的报刊先后实行自办发行。由于各种报刊在性质、内容、发行对象和范围等方面有所不同,所采用的自办发行模式也有所不同,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 完全自办。这是目前最彻底的一种自办发行模式,它完全靠报刊社招聘发行人员,设立发行机构,建立发行网络,从收订到投递都靠自己的力量完成。
(二) 委托自办。报刊社不组织发行队伍,其发行业务完全委托给某一系统来完成。比如地、市党委机关报,委托给地、市、县委宣传部系统发行; 党刊则委托给组织部系统发行。郊区和交通干线上的县(市、区),报刊社自己组织力量收订和发行报刊,而对一些远郊地区县或其它地区,则委托其他单位或系统收订和发行报刊。
(四) 邮寄自办。这是一些刊期长,订量不多,或订量多,但自己又不能组建较为完善的发行网络的报刊社所采用的自发方式,由报刊社自己收订或委托有关部门 (人员) 代其收订报刊。报刊出版后由报刊社打包通过邮局直接寄往有关的发行点或订户。
报刊的自办发行,一方面缓解和减轻了邮电部门在运输和投递上的压力,使邮发渠道更为通畅。一方面也把竞争机制引入报刊发行,打破邮电部门独家经营报刊发行业务的局面,有利于邮电部门和报刊社加强经营管理,改进和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为广大读者服务。因此,近几年来报刊自办发行的发展较快,1988年全国地市级报纸自办发行的有26家,到1994年初,全国自办发行的报刊达4,000余种,占报刊总数的42%左右。在自办发行的报刊中,期刊约占90%。
从我国报刊发行的发展方向看,仍然要以 “邮发为主,自发为辅” 走邮发与自发共同发展的道路。
- 欢迎来到文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