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报 : 中国古代报纸中的非官方报纸,由民间私自发行,是官方严禁的非法民间报纸。小报是当时人对这种类型报纸的习惯称呼,在整个北宋时期还没有出现“小报”这一称呼,但已有了这种类型的报纸。目前发现的关于这种报纸的最早记载,是 《宋会要辑稿》 所刊仁宗天圣九年 (公元1031年) 发布的一条诏令: “如闻诸路进奏官报状之外别录单状,三司开封府在京诸司亦有探报,妄传除改,至感中外。”这里所提到的进奏官在 “报状” 之外别录的 “单状”,实际上就是南宋人所盛称的小报。到了南宋时期,小报的称呼已非常盛行。周麟之在《海陵集》 卷三中有 《论禁小报》 一文,对小报的情况描述甚详。他说: “小报出于进奏院,盖邸吏辈为之。比年事之有疑似者,中外未知,邸吏必竞以小纸书之,飞报远近,谓之小报。” 这是说的宋高宗时期(公元1127-1162年) 的情况。此后,宋孝宗在淳熙15年 (公元1188年) 的一条诏令中也说: “近闻不逞之徒,撰造无根之语,名曰小报,转播中外,骇惑听闻。” 宋光宗绍熙4年 (公元1193年),臣僚们在朝廷应对时还专门议论了小报。他们说: “比来,有司防禁不严,遂有命令未行,差除未定,即时誊播,谓之小报。始自都下,传之四方。” 又说: “近年有所谓小报者,或是朝报未报之事,或是官员陈乞未曾施行之事,先传于外,……或得之于省院之漏泄,或得之于街市之剽闻,又或意见之撰造,日书一纸。……一以传十,十以传百,以至遍达于州郡监司。人情喜新而好奇,皆以小报为先,而以朝报为常”。这是介绍小报有关情况最为详尽的材料。宋理宗端平3年(公元1236年),赵升在完成的 《朝野类要》 一书中,也有一段关于小报的重要文字: “其有所谓内探、省探、衙探之类,皆衷私小报,率有漏泄之禁,故隐而号之曰新闻。” 这里 “衷私” 于小报的所谓 “内探、省探、衙探” 者,是小报所拥有的一批专门的探访者,可称历史上最早的 “新闻记者”。其中提到的小报被当时人隐称为 “新闻” 一事,第一次把报纸和新闻这两个名词联系了起来,为新闻纸、新闻记者、新闻学等与新闻事业有关的现代词汇提供了语源。小报与封建官报相比,有如下特点: 1、它以非官方报纸的姿态在首都私下发行,第一次打破了官报一统天下的局面,为历代所屡禁不绝,一直延续到清代,显示了民办报纸的强大生命力; 2、它的内容大多是封建政府没有公开的 “朝廷机事”,因而远远超出了官报的传报范围,具有很强的新闻性; 3、它没有官报那套 “动辄旬日方许传报” 的繁琐审查制度,发行的时间快、范围广,拥有更大的读者群; 4、它由进奏官吏和地方临时派驻首都的 “使臣” 等私下经营,“坐获不赀之利”,或 “专以探报此等事为生”,使中国古代报纸开始走上民间经营的道路; 5、它除一部分是手写的外,已开始步入雕版印刷的阶段,这在古代文献中已有明确的记载,如 “印卖都市”、“镂板鬻卖,流布于外”、“京城印行,绕街叫卖” 以及当局要查拿的 “造意雕卖之人” 等。小报在宋以后的元、明、清各朝也称小钞或报条。清雍正4年 (公元1726年),有名叫何遇恩、邵南山的两个职业探报人,就以 “捏造小钞,刊刻散布” 的罪名遭到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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