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业务中减少和消灭差错责任制 : 新闻业务用语。为减少及至消灭新闻业务中的差错,我国各大传媒均十分注意严格制度,层层把关,并根据各部门工作的性质和分工,建立了与之相适应的责任制,如要求:(一)记者 所交稿件必须是成品,对稿件政治上负直接的责任,事实上和技术上负完全的责任。稿件交出前应仔细核对,完成送审手续; (二)编辑 对自己处理、编写的稿件的政治内容负直接责任;对可查对的事实和稿件技术上的准确性负完全责任。并保证自己在编改稿件中不发生政治上、事实上和技术上的错误;(三)组长 对稿件的政治性错误负校正的责任;对稿件的事实错误,技术错误负最后校正的责任。并保证自己在审改稿件中不发生事实和技术错误;(四)值班部主任及社长 对所审稿件的政治性错误负最后的责任,并保证自己在审改稿件中不发生事实和技术错误; (五)资料员、校对员、译电员、翻译 对所核,所校,所译稿件的准确性负完全的责任; (六)发稿组干事对稿件在发稿组处理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错误负完全的责任。此外,还制定了登记、统计稿件中错误的制度,以保证责任制的最终落实。我国各传媒机构所定具体制度虽不尽相同,但大都涵括了上述主要内容。随着新闻实践的发展,我国各传媒机构所制定的责任制度亦日趋完善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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