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音乐:指公元476年至15世纪中叶文艺复兴运动进入高潮之前的欧洲音乐。西罗马帝国灭亡后,音乐教育、创作、演出和理论研究均被天主教会所垄断。圣加尔、圣马蒂亚勒、圣阿芒、蒙特卡西诺修道院逐渐成为欧洲音乐发展的中心。当时,用拉丁文演唱的圣咏和宗教剧是最常见的音乐体裁。从10世纪开始,宗教音乐的发展出现了世俗化的倾向,拉丁文歌词逐渐被当地语言所取代。12世纪,法国北部出现了一种由骑士阶层创作、演唱的单声部抒情歌曲——吟唱诗人歌曲。歌词多以描述骑士向所倾心的贵妇表白爱慕之情为内容,音乐结构多采用段落分明的分节歌形式,旋律充满激情,节奏自由,用一件乐器伴奏。13世纪,在以巴黎圣母院为中心的宗教音乐中出现了一种风格新颖的音乐结构——在圣咏固定歌调的上方创作一个新的旋律,两个声部反向进行。不久,又在此基础上产生了三个声部和四个声部的经文歌。这种音响丰满、表现力丰富的宗教音乐,即为欧洲多声部复调音乐的早期形式。14世纪以后,欧洲音乐的发展进入了“新艺术”时期。意大利牧歌、法国猎歌等世俗音乐体裁的广泛流行,不仅冲淡了宗教音乐对市民阶层的影响,而且促进了欧洲专业音乐的发展。15世纪上半叶是欧洲中世纪音乐发展的最后阶段。复调世俗歌曲、多乐章结构弥撒曲的产生和音乐创作个性化的趋向,均对文艺复兴时期音乐的萌芽起到了催生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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