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斯年着。
原载1918年《新青年》第5卷第4号,后收入《中国新文学大系·建设理论集》。作者从六个方面论述了改革旧戏,创造新戏的必要性。一、作者认为中国戏剧从宋朝到现在,经过七、八百年的进化,还没有真正的戏剧。二、认为中国旧戏毫无美学价值。
它违背美的均比律,刺激性过强,形式上太嫌固定,意态动作粗鄙,音乐轻躁。三、新剧受到人们的欢迎,表明旧戏改良有望。
四、旧戏改良应分为两步走。为未来新剧打算,要编制剧本,培植人才,给社会提供戏剧的常识;而在当前则应当改演“过渡戏”引导社会和观众从极端的旧戏观念“过渡”到新剧观念上去。
五、认为剧本不妨先用西洋剧本做材料,加以改编,取其精神,使其适合国情。编新剧则应当从社会现实生活里汲取题材。六、认为时下的戏剧评论界,缺乏批评精神,只会恭维人或骂人;不从大处批评,专在小地穷做功夫;往往把评伶和评妓混为一谈;派别门户之见太深,不论是非。因此要想改良戏剧,不先改良剧评,是“空口说白话”。
本文是“五四”时期较早提出改良旧戏的重要论文,对推动戏剧改革有着积极的作用。但也存在对中国传统戏剧缺少全面评价的不足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