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欧阳修撰 欧阳修(1007-1072)北宋文学家。
字永叔,号醉翁、六一居士。吉州庐陵(今江西吉安)人。
天圣进士。庆历三年(1043),累官知谏院,擢知制诰,支持范仲淹改革。
新政失败,上疏极言罢范仲俺、韩琦不当。出知滁州,后复召入,为翰林学士。嘉祐五年(1060),为枢密副使。次年,任参知政事。
英宗即位,主尊濮王为皇考,起濮议之争。
神宗即位,辞政,出知亳州。
王安石变法,他指陈青苗法之弊。卒谥文忠。
平生奖掖后进,曾巩、王安石、苏洵父子等均受其称誉。散文畅达委婉,为“唐宋八大家”之一。词风婉丽。亦长于史,与宋祁合修《新唐书》,自着《新五代史》,又集金石遗文为《集古录》。还有《欧阳文忠公集》,《六一词》等。《毛诗本义十六卷》是欧阳修的诗论之作。
自唐以来,说诗者莫敢议毛郑,虽老师宿儒,亦谨守小序。到了宋代,新义日增,旧说几废。
推原所始,实萌于修。
修作《毛诗本义》本出于和气平心,以意逆志。故其立论未尝轻议毛郑二家,也不曲徇二家。其所训释,往往得诗人之本志。
今见《通志堂经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