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持,执持。
《邶风·简兮》三章:“左手执籥,右手秉翟。”《鲁诗》说:“左手执籥,以节众也。”《韩诗》说:“秉,执也。”《鲁诗》说:“翟羽可持而舞。”《齐诗》说:“乐万舞以鸿羽,取其劲轻,一举千里。”《小雅·节南山》三章:“秉国之均,四方是维。”郑《笺》:“持国政之平,维制四方。”《周颂·清庙》一章:“济济多士,秉文之德。”毛《传》:“执文德之人也。”郑《笺》:“济济之众士,皆执行文王之德。”②任用。《大雅·荡》三章:“而秉义类,彊御多怼。”郑《笺》:“义之言宜也。类,善。
女执事之臣宜用善人,反任彊御众怼为恶者。”朱熹《集传》:“而,亦女也。义,善;怼,怨也。言汝当用善类,而反任此暴虐多怨之人。
”③顺应。《大雅·烝民》一章:“民之秉彝,好是懿德。”毛《传》:“彝,常;懿,美也。”马瑞辰《通释》:“《广雅》:‘常、性,质也。’秉,顺也。民之秉彝,即谓民之顺其常耳。
”《鲁诗》“彝”作“夷”。赵岐《孟子章句》:“民之秉夷,夷,常也,常好美德。”一说,秉,执持。郑《笺》:“然而民所执持有常道,莫不好有美德之人。”④手持禾把。《小雅·大田》三章:“彼有遗秉,此有滞穗,伊寡妇之利。”毛《传》:“秉,把也。”郑《笺》:“成王之时,百谷既多,种同齐孰,收刈促遽,力皆不足,而有不获不敛,遗秉滞穗,故听矜(guān)寡取之以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