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西方读者反应批评理论针对新批评以来把文学意义限制在本文之中而提出的一个对抗性理论,强调文学意义既不在作家的意图,也不在本文自身,而在读者的反应过程中。
本世纪初的新批评理论为了追求批评的客观性,力图矫正上一世纪以来批评界奉行的以作家意图为指归的主观性批评理论,作出了意义在本文的论断。但在读者反应批评与接受理论崛起后,发现读者在意义的创造过程中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随之而来的是意义的客观主义标准神话开始消失。沃尔夫冈·伊瑟尔《阅读的行为》(The Act of Reading)就认为文学的意义是通过读者不断阅读过程中把本文的“空白”、“不定点”不断填入之后显示的;在更为激进的批评家那里,直接了当地宣称意义在读者身上,根本不存在所谓客观性的本文意义。
美国学者斯坦利·E·菲什(Stanly·E·Fish)就认为意义不是一种人们可以从一首诗或一篇小说中获取到的东西,不像从硬壳里剥取出果仁那样,意义是人们在阅读过程中的一种经验。“能使一本书具有意义或没有意义的地方,是读者的头脑,而不是一本书从封面到封底之间的印刷书页或空间。”但要注意,意义在读者并不等于读者可以随意处理本文的信息代码,而且这里读者也不是现实中真实的读者。否则会得出本文无意义或导致极端相对主义。因此菲什补充认为,这样的“读者”必须是可以从容解码的对话者,是一个完全掌握了“一个成熟的听者竭力想理解的语文知识”的人,是一个具有足够阅读经验的人。
说到底,这个“读者”是理想化的,或者说是作家头脑里,甚至是批评家头脑里的产物。
尽管这个“读者”形象在少儿读者中并不普遍,少儿读者身上几乎没有菲什举出的那些条件,但我们可以获得这样的启示:任何读者——包括少儿读者都有能力,或者说有权力在阅读过程中运用想象和经验来获取文学作品的意义,不能简单地认为凡是超越了作家意图或本文意义就是“犯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