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查兹 : 英国文学评论家、语言学家、诗人。早年在剑桥大学学习心理学,并留校任教,讲授英国文学和心理学。1930年曾到中国清华大学讲课,此后长期任教于美国哈佛大学,1944年起任教授。他的研究范围极为广泛。1922年发表与奥格登合著的《意义的意义》一书,尝试以语义学解决哲学问题,因此他被视为30年代兴起于美国的“语义学派”这一哲学流派的创始人。在文学理论方面,他力图使之“科学化”与规范化,为此,他把心理学、语言学等现代科学成果应用到文学研究中来。他的研究成果对欧美现代文学理论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几乎所有新批评派的实践者都把他当作这一方法的鼻祖,而他在1924年发表的著作《文学批评原理》则被视为作为一种批评模式的新批评诞生的标志。其中,理查兹把艺术看成读者的冲动与情绪的张力合成,看作主要由交际心理成型的文学反应观,强调在诗歌意义的传达中情绪的重要性的“艺术冲动理论”,基本上建立在行为主义心理学的基础上,他运用此派心理学的方法,分析了读者阅读诗歌时以感情为基础的心理反应程式。他在1925年发表的另一著作《科学与诗》所做的工作基本上与前者相同。这样,他使得新批评派的细读法从一开始便带上了重视读者情感反应和个人的艺术判断的显著特征。以后,在追求把批评的一般原则运用于具体作品分析时,理查兹奠定了“客观”批评的基础,他的著作《实用批评》(1929)详细论述了如何应用批评方法,如何精确地阐释与估评诗,从而他以此书宣告了文学阐释作为一门学科的诞生。他区分了语言的四种功能:“意义”、“倾向”、“情感”、“语气”,表明诗的陈述通过控制与表达情感和态度而获得意义,他还区分了文学陈述(“情感语言”)和非文学性断言(“符号语言”)各自的真理价值。前者是“拟陈述”,不能由经验事实核准,只是意识和情感的事实,后者则是科学语言。从而,他从语言的角度把科学和诗区分开来,他指出“诗的陈述的本质在于它是作为情感态度的一种操作和表现手段而存在的。”而艺术品的真在其符号结构与人的心理机制的内在一致性和合理性,科学的真则只对外部现实的本质发生兴趣。作为文学理论家和批评家,理查兹的重要论著都出版在他的早期,后来,30年代中期,他曾与奥格登一起致力于推行“基础英语”的研究;他进行诗歌创作和剧本写作,诗歌分别于1958和1960年两次结集出版,1962年发表剧本《明晨,浮士德!》。他的其他文艺理论著作还有《如何阅读一页书》(1942)、 《柯勒律治论想象》(1934)、 《修辞哲学》(1936)。参见“文学批评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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