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容书法“中锋“、“藏锋“之妙。画沙,言锥锋画入沙里,沙形两边凸起,中间凹成一线。印泥,言印章印在泥(古代一种类似今日火漆的紫泥,上面加盖印章,即遗留至今的封泥)上,深入有力,务存其真。
以此二者比喻用笔功夫精深,下笔有力,既稳且准。唐褚遂良《论书》中首先提出:“用笔当如锥画沙,如印印泥。”唐颜真卿《述张长史笔法十二意》云:“长史曰:‘予传授笔法,得之于老舅彦远曰:吾昔日学书,虽功深,奈何迹不殊妙。后问于褚河南,曰:用笔当须如印印泥。
思而不悟,后于江岛,遇见沙平地静,令人意悦欲书,乃偶以利锋画而书之,其劲险之状,明利媚好。自兹乃悟用笔如锥画沙,使其藏锋,画乃沉着。
当其用笔,常欲使其透过纸背,此功成之极矣。
真草用笔,悉如画沙,点画净媚,则其道至矣。如此则其迹可久,自然齐于古人。但思此理,以专想功用,故其点画不得妄动。
’”唐蔡希综《法书论》中亦有此说。明董内直《书诀》解释“如印印泥,如锥画沙”云:“自然而然,不见起止之迹。”清冯武《书法正传·纂言上》云:“印印泥,布置均正而分明也;锥画沙,笔锋正而墨浮两边也。”清王澍《论书剩语》云:“如锥画沙,如印印泥,世以此语举似沉着,非也。此正中锋之谓,解者以此悟中锋。则思过半矣。”然宋黄庭坚《论书》又云:“王氏(王羲之)书法,以为如锥画沙,如印印泥。盖言锋藏笔中,意在笔前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