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葆田 :
山东荣城人。少时迁居潍县。清同治九年(1870)举人,十三年进士,授刑部主事。光绪中,先后任安徽宿松、合肥知县。因断狱涉地方豪强,遭参劾,十四年开缺回籍,归潍县。二十一年经山东巡抚李秉衡奏请,赐五品卿衔。二十八年,河南巡抚锡良聘为河南大学堂总教习,次年辞去。曾主讲济南尚志书院、开封大梁书院。辛亥正月,以疾卒于潍县。
同治中,在武昌从张裕钊游,受古文法,治经实事求是,不薄宋儒。又尝于济南泺源书院师从高密单为鏓。嗜经学,好古文,主张因文见道,与桐城派文家多有往来。品节庄重,笃于内行。与缪荃孙等交游。曾刻印经籍多种。主持纂修光绪《南阳县志》、宣统《山东通志》。著作有《校经室文集》6卷及《补遗》1卷、《岁余偶录》2卷及《山东金石志》《孟志编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