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长福 :
出生于黑龙江省瑷珲县“伊赫特”河边的鄂伦春猎民家庭。1955年,考入齐齐哈尔民族师范学校,在校开始用汉文写作,发表习作。1957年,毕业后到黑河地区逊克县新兴鄂伦春猎民村小学任教。同年10月,在《黑河日报》发表诗歌《如此恋爱》。1958年,在黑河民族整风会议上被错化“右派”。1979年,平反恢复工作。
1980年,参加首届内蒙古自治区“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三少笔会,提交小说《猎人之路》。1982年,进入内蒙古师范大学文学艺术研究班学习。1996年,出席第五届全国文代会,是鄂伦春族作家第一次参加全国文学艺术界盛会。1995年,出版小说集《猎刀》。1998年,出版报告文学集《昨日的猎乡》。1999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
发表短篇小说《猎人之路》《孤独的仙人柱》《阿美杰》等。短篇小说《猎人之路》获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优秀奖,被收入内蒙古大学语文教材。报告文学《比生命更宝贵的……》获中央广播电台全国少数民族团结征文三等奖。小说《猎刀》获全国短篇小说一等奖。小说《孤独的仙人柱》改编成电视剧《天神不怪罪的人》,获得国内国际四项奖。
敖长福作品取材于鄂伦春猎民生活,具有鲜明的猎乡民族特色,被称为鄂伦春族第一个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