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叔于田》 :
一首赞美青年猎手的诗。和《叔于田》当作于同时,暂依旧说系于郑庄公(公元前743~前701)时。据《诗经》命题的习惯,应作《叔于田》,后人加一“大”字,是为了区别于前面的短篇《叔于田》。
全诗三章,每章十句。从“叔”驾着的车是由四匹马拉等气派的田猎场面和将擒获的老虎献给“公”来看,他应当是一个贵族。首章描写“叔”驾车率众跟随君王田猎,在冲天火光中赤膊杀死猛虎献给君王。次章渲染猎手不仅驾车技术高超,射艺也极为精准。第三章进一步描写猎手射箭和驾车能力超群。
诗人采用铺叙的手法,通过对猎手驾车、射箭、打虎等具体细节的描写来展现他的勃勃英姿,刻画他的勇武好胜。全诗就像一幅充满动感的猎手驾车狩猎图,字里行间满含对“叔”热情的赞美,与三章中反复出现的熊熊燃烧的烈火背景互相映衬。笔触逼真可感,形象生动,诗人应当就是此次狩猎活动的参与者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