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贡 :
京兆咸阳(今属陕西)人。大定二十二年(1182)进士,任镇戎州判官,后任泾阳县令、泾州观察判官、监察御史。承安二年(1197),除翰林修撰,改治书侍御史、国子祭酒、刑部侍郎、同知大兴府事。大安三年(1211),迁河东北路按察转运使,次年改彰德军节度使。贞祐四年(1216),任御史中丞、户部尚书,次年致仕。卒,谥文简。萧贡练达政事,为金代中期名臣之一。元好问在《萧斋》中称其“泰和大安之间,名德雅望,朝臣无出其右者”(《元好问全集》卷二)。
平生博学多才,出入经史,著述甚丰,有《注史记》100卷、《公论》20卷、《五声姓谱》5卷、《文集》10卷。刘祁《归潜志》卷四称其《注史记》《公论》二书,“评古人成败得失,甚有理”。《中州集》卷五录其诗32首,《金文最》卷七十五收其文1篇。萧贡还根据金代文学发展的实际,提出“国朝文派”这一概念,得到了后人的一致认可。
刘祁《归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