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个性 :
独特的现实体验、审美追求以及与之相应的独特的艺术构思、表现手法、语言风格等是构成作家创作个性的主要方面。作家创作活动的个体性,以及在创作活动中成功外化了的个性特点是形成作家创作个性的直接原因。尽管作家的创作个性是从他的个性特点中生发出来的,但他的个性特点不等同于他的创作个性。每个作家都有个性,但不一定都有创作个性,其关键在于,作家能否将他的个性特点外化到他的创作活动中去,只有具备了较优越的主客观条件、较大的创造力的作家,才有可能在他的创作成果中体现出创作个性。因而,一个作家具有创作个性是他创作臻于成熟并形成个人鲜明风格的重要标志。
但是,创作个性也不排斥创作共性,创作个性与创作共性是辩证统一的。作家的创作个性无论多么独特,都不可能是绝对个人的,都不可能与其他作家毫无共同之处。由于作家总是在面对同样的社会历史条件、接受同样的文学传统和文化积淀、为了一些同样的读者的审美需求、使用同样的语言媒介的情况下进行创作,并且作家之间也有相互交流对话,因此他们的创作都会有时代的、阶级的、民族的、性别的甚至全人类的印记。所以,在创作个性中必然包含着或多或少的创作共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