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公奕 :
史弘肇后裔。祖籍洛阳,自祖父史渊始徙居大名(今属河北)。父史良臣(1100~1168),字舜卿,北宋宣和六年(1124)进士。入金后,历仕冀州南宫令、泾州观察判官、德顺州节度判官、京兆泾阳令、河南新安令、沧州节度判官、清丰县令、濮阳县令、大名县令、耀州三白渠规措使、南乐县令、平阴县令、潞城县令、潞州观察判官等职。史公奕,金大定二十八年(1188)进士,又中博学宏词。累迁著作郎、太常丞、山东东路按察司事、翰林修撰、同知集贤院事、翰林直学士等职。正大三年(1226)置益政院,曾为讲议官。致仕后居亳州,年七十三卒。
史公奕为人温厚谦冲。长于文章,程文典雅。元好问云其“文章书翰,皆有前辈风调”(《中州集》卷五)。著有诗文集《洹水集》,明初尚存,今已不传。《中州集》卷五存录其诗1首。薛瑞兆、郭明志编纂《全金诗》卷七十五据以收录此诗,卷九十九又据《八琼室金石补正》卷一百二十七收录史奕诗1首。王庆生认为史奕即史公奕。若此,则史公奕存诗2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