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著作者协会 :
1928年10月前后,经时任上海文化界文化党组书记潘汉年及其党组成员钱杏邨、冯乃超等人的商议联络,决定成立潘汉年、夏衍、郑伯奇、冯乃超、钱杏邨、朱镜我等42位文化界人士共同发起的名为中国著作者协会的文化社团机构。
1928年12月30日的中国著作者协会成立大会上,共有90余位文化界人士出席会议。会中除通过《中国著作者协会宣言》、制定有关“争取思想言论出版之自由”等活动计划和决定编辑出版创作年鉴、会刊、聘请法律顾问等之外,还选举郑伯奇、沈端先、李初梨、彭康、郑振铎、潘梓年、樊仲云、章锡琛等9人为中国著作者协会执行委员,钱杏邨、冯乃超、王独清、孙伏园、潘汉年等5人为监察委员。在《中国著作者协会宣言》中,指出协会的宗旨及目的为:“要求欧美各国已经在百余年前从封建贵族和僧侣淫威下争得的言论出版自由”,从而能够担负起“不能不用自由的批评与讨论来建设现代的新文化”等文化的建设及其重大的责任。虽然由于组织领导经验不足等原因,中国著作者协会成立后未能展开实际性的活动,不久即在无形中解散。但作为文化实践方面的尝试,为随后中国左翼作家联盟的筹建及上海左翼文化界的统一战线工作,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随后,在上海的左翼文化运动中,曾出现过一个同名的中国著作者协会团体。1932年1月25日,由陈子展、陈望道、穆木天、郑伯奇、楼适夷、丁玲、杨骚等35人出席的中国著作者协会发起会议在上海举行。会议决定成立中国著作者协会的团体组织,并提出了“争取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之绝对自由”等4条“以集团的力量促进文化事业的发展”决议纲领。同时,又选出施存统、冯雪峰、邓初民、孙师毅、胡秋原、王礼锡、陈望道等7人为筹备会委员,要求筹备会“根据纲领起草宣言并拟具章程及其他一切关于筹备诸事”。但此文化社团的后续活动并未能延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