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门之枌》 :
一首描写陈国男女相爱、歌舞相会的情歌。朱熹《诗集传》:“此男女聚会歌舞,而赋其事以相乐也。”指出男女歌舞欢会之事。关于创作时间,据《陈风》入《诗经》之大概时间,姑系于周宣王(前827~前782)朝。
全诗三章,每章四句。首章点明许多青年男女聚集在“东门”“宛丘”,“婆娑其下”地起舞,其中就有“子仲之子”。后两章都是说乘着好时光,大家相约去唱歌跳舞。诗歌不但表现了青年男女歌舞相会之情景,也反映出巫风盛行的陈国风俗。如“贻我握椒”句,《离骚》有云:“巫咸将夕降兮,怀椒糈而要之。”椒是香物而用来迎神,女子带着它去跳舞,准备送给自己的心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