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升 : 一、现任实缺人员,不论正途、捐纳,俱照本例现任人员应捐银数办理,毋庸与贡监生比较银数。如有两途,并系升阶,层递捐升,较之贡监生银数均有短少,而以两途所少之数互相比较,又有多寡者,应照数多之项报捐,以昭平允。
一、外省捐升人员,仅捐双月及未捐足班次,如奉特旨准其留省补用,均令其补足不论双单月分发银数。
一、升署未经实授人员,如有援例捐升者,应令其先捐免实授,再行捐升。
一、本例内由廪贡生报捐双月训导,递捐双月教谕,续行捐输者,无论何项官阶,均照贡监生报捐银数扣足。其各旧例已经捐至不论双单月,并分发各员,即照指捐之官各本条所载现任加捐银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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