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成一字之,一字乃之准:【一点成一字之,一字乃之准】说明书法艺术审美创造中结字谋篇的准则之一。
唐代孙过庭《书谱》云:“至若数画并施,其形各异,众点齐列,为体互乖。
一点成一字之规,一字乃终篇之准。
”孙氏认为,一点起笔,往往可以成为一个字的规模,谋篇布周中的第一个字可以定下整个篇章布局的基本准则。
这就明确地指出,在书法艺术中这样起始的一个“一”的重要意义和地位。
在落笔结字或安排篇章布局之时,落笔起始的第一个点画线条、写出来的第一个字,从形体、势态到所表现的风格诸方面的因素,都对结字与章法的谋篇布周要求有着特别重要的影响。
这样的一个“一”一旦确定下来,其整篇的结字与谋篇布局,都将以之为基础准则,或平正稳键,或欹侧跌宕,或硫朗,球密实,或凝重,或飘逸等等,都与其起始中的“一”有着必然的紧密联系与统一。
清人戈守智《汉溪书法通解》云:“凡作字,首写一字,其气势便能管束到底,则此一字另一-方面,“由生入熟易,由熟得生难”,这又是一种极为普遍的现象。
初学入门阶段,见效较快,只婴方法对头,用功临习前入名作,一般都比较容易初具某一家而目,开始进入“熟”的阶段。
在这以后,便容易出现一个较长时间的缓慢发展期,属于一个逐步探索的阶段,要达到第三阶段的“生”,是极不容易的,它器要探索者更多的是理性的思考,既要审慎地选择发展方向,又要在广泛的涉猎之中,善于分析,避短取长,约便是通篇之领袖矣。
”此论可谓与孙氏所言异曲同工。
乃终篇之准”,也不是绝对的、毫无变化、千篇一律的“规”与“谁”,多谲厉面乏雅。
……大抵不变者,情拘于守正;好变者,意刻于探奇。
正奇既分为二,书法自醇入漓矣。
然质朴端重以为正,剽急骇动以为奇,非正奇之妙用也。
世之厌常以喜新者,每舍正而慕奇,岂知奇不必求,久之自至者哉。
”“正”写“奇”,是艺术中对立统一着的矛盾双方,没有正,就无所谓奇,反过来,没有奇亦无所谓正。
在书法艺术中,“正”是指书法作品端庄沉着,朴实有致,稳重严整,“奇”是指书法作品的巧妙而妍丽,起伏而多变,姿态万千。
二者只能得其一者,书法难璨妙境,一味正则易于呆板无韵,状如算子,缺乏活泼多姿之态;反之,如果一味奇面不归正,则易失势,气脉难以贯通而造成杂乱无章之病。
即所谓“正而无奇,虽庄乎洮实,恒朴厚而少文,奇而弗正,虽雄爽飞妍,多谲厉而乏雅”。
只有将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运用之,正中有奇,奇中有正,正与奇互出,朴与巧相济,才能使所书成为佳作。
因此,项氏提出了“奇即连一正之内,正即列于奇之中”的论断,极富于辩证哲理性,可以作为书法艺术实践与审美评价的重要原则之一。
当然,“一点成一字之规,一字面是还在不影响总体风格的前提下,创造出意外的奇变,正如一个乐章,在基本出调统领全章的前提下,还要有授部之间音节的高低起伏,使之肤宕多姿,波澜起伏,才能避免单调乏味的毛病,实现多样统一的美。
王酸之《论书》曾云:“为一字,数体佩人。
若作一纸之书,须字字意别,勿使相同。
”试观王羲之《兰亭序》中的二十个“之”字之意别,便知“字字意刷”之妙,而在这“意别”之中并没有彼坏到整个篇章布局的美,反益增加其意趣,因为它们之“意别”并没有违反起始的“一”的基本准则。
有如我国的园林艺术,曲径通幽,时而出现别有洞天之妙境,有如名山古道的峰回路转,别有一番意趣广有如插龙艺术,雅趣多姿,令入应接不暇,回味无穷。
但它们又都是在多样之中达到和谐统一的艺术美。
也正如孙过庭论书,虽然认为“一点成一字之规,一字乃终篇之准”,但他也同时提出:“至若数画并施,其形各异;众点齐列,为体互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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