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剧:【杂剧】中国古典戏曲的一种。
因兴盛于元代,流行于北方地区,故专称“元杂剧”或“北曲”。
杂剧之名最早见于唐李德裕《李文饶文集》,谓唐太和三年(829年),南诏攻掠成都,携去许多百姓,其中就有“杂剧丈夫两人”。
近人王国维《宋元戏曲考》:“杂为物,合动作、言语、歌唱三者成。
故元杂剧对此之者,各有其相当之物。
”杂是一种带料(动作)、白(道白)的歌剧。
元代杂剧通常是每剧一本四折,每折只限一入主唱,其他角色只有道白。
假如在四折中不能把故事搬演完毕,则于第一折开始前或各折之饲加楔子。
故事长的也有例外,元王实甫所作的《西厢记》便是五本二十一折,折之前,用以交代入物和故事的前因,以引出正戏,相当于过场戏。
楔了一般只用一两支曲子。
元杂剧一本四折的结构一方面显得比较严谨和完整,另一方面又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剧情的充分展开。
因此,有的剧作家为了适应剧情之需,突破了一本四折的限制,如刘唐卿的《降桑椹》、纪君烊的《赵氏孤儿》等皆为一本五折。
有的则合五本为一剧,例如王实说:“变异之谈,盛于六期,然多是传录舛讹,未必尽幻设语,至唐人乃作意传奇,假小说以寄笔端。
”(《少室山房笔丛》)传奇始于唐初,由六朝志怪小说发展演变而来;内容广泛,多以历史、没情、侠义、神怪故事等为题材。
其故事情节比较复杂,结构比较完整,语言运用工丽,具备了短篇小说的特点,标志着中国小说发展到了比较成熟的阶段。
较著名的作品有《离魂记》、《柳毅传》、《鹭莺传》等。
剧,也有人用以指杂剧。
清李渔《闲情偶寄·脱窠臼》:“古人呼剧本为‘传奇’者,因其事甚奇特,未经人见而传之,是以得名。
可见非奇不传。
”清梁绍壬《两般秋雨庵随笔》:““传奇’者,裴鋼著小说多奇异,可以传示,故号‘传奇’;而今之‘传奇’,则‘曲本’矣。
”由此可见,传奇是明清以演唱南曲为主的一种戏曲形式,是南宋及元代南戏的发展。
其结构大致与南戏相同,但更为紧凑、整齐,情节更为复杂,人物刻画也更加细致。
曲调、表演艺术、脚色分行等也有进一步发展,吸收、继承了部分元杂剧的成分,兼用一些北曲曲调,形成一种交错和谐的套曲体式,在声调上既有南曲柔缓宛转之风格,又有北曲遒劲朴实之美。
传奇,对中国古典戏曲文学和表演艺术的发展,以及近代各地地方戏曲的兴起,均有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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