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负肩担。
春秋时,郑人公孙段有功于晋国,晋侯赐予州地之田。公孙段去世后,其子丰施不敢继续占有,于产代丰施将州地私下送给韩宣子。韩宣子推辞不受。
子产引古人之话说:“其父析薪,其子弗克负荷。”(父亲劈的柴,儿子无力背负肩担。)先人的俸禄丰施都不敢承受,更何况大国的赐与呢?纵然在你执政时不会有什么问题,但是,后人谈及此事,议论将晋之州地赐予郑人,郑国获罪,丰施也将大受其惩治。
你接受了州地,郑国不再背罪名,也扶持了丰氏。韩宣子于是接受了州地,并报告了晋侯。
(《左传·昭公七年》)后引申为:负担。
今沿用引申义。
《龙门阵》:“我哥家三间低矮的房子,有九个子女,均无正式工作,有的子承父业,有的做小商贩,多子并不多福啊,负荷是很重的。”《妇女生活》:“亲子鉴定在审案中频繁应用所派生出的悲欢离合,早已超过了法律所能承受的负荷了。”《海峡》:“在这一瞬间,若梅觉得她消失了自我,卸下了俗世间的一切负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