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宅(贵族、官僚的住宅)。
宋朝毕士安,字仁叟。本名士元,避讳改名士安。
代州云中人。年少好学,得良师益友之助,博学广闻。
雍熙二年,升为左拾遗兼冀王府记室参军。端拱年中,太宗下诏,要求王府所属官吏各献所着的文章。
太宗连日阅览后,问近臣:他们的才华已从文中见到,他们的品行谁最好呢?有人推举士安。太宗说:正合乎我的意思。
“王请对愿留府邸,不许。”(冀王召请对问,希望将他留在自己官宅中,太宗没有答应。)淳化二年,召士安人翰林为学士。(《宋史·毕士安传》)
今沿用本义。
《民主与法制》,“奏章发出的次日晚上,总督的府邸,灯烛辉煌,笑语喧盈。”《大众电影》:“东棉花胡同,清朝时在这个胡同里有一所占地二十五亩的深宅大院,大概是什么达官贵人的府邸。”《团结报》:“(拙政园)它确实当过忠王的府邸,同时也是太平天国苏福省的衙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