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制八寸为咫,十寸为尺。
咫尺指接近一尺。唐朝柳宗元,在永州司马任期中,写有游记多篇,《石渠记》是其中之一。文中说:从袁家碣往西南行走不到百步之处有石渠,泉水幽幽,鸣声忽大忽小。渠上有桥,百姓行走其上。
“渠之广,或咫尺,或倍尺。”(石渠的宽度或不满一尺,或加倍于尺。
)曲曲折折向西流去直入北边小潭。(唐·柳宗元《石渠记》)后引申为:极近。
喻短暂。
今沿用引申义。
冰心《寄小读者·通讯十五》:“他们乡关咫尺,却因病抛离父母、亲爱的入。”《法制文摘》:“眼望着近在咫尺的歹徒,在十四年后还喊着自己的绰号,一种羞愧的情感立刻变成了对歹徒的义愤。”《龙门阵》:“那种近在咫尺却又不敢相认,既想又怕的心情,探深地折磨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