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书

曝书:

中国古代藏书保护手段之一。

即在每年适当的时节(通常是在伏天或秋初天高气爽的时候)将藏书从室中取出曝晒,以驱杀书蠹(俗称“书鱼子”)。最早见于《穆天子传》:“天子东游,次于雀梁,曝蠹书于羽陵。”在汉唐时代已形成制度。北宋丞相文彦博(1006-1097)就曾参加过秘书省的“曝书宴”(《墨庄漫录》)。

司马光(1019-1086)读书堂藏书,一般每年都在“上伏及重阳间,视天气晴明,设几案于当日,所厕群书其上,以暴其脑”(《澹生堂藏书约·聚书训》序)。钱穆父《和人曝书会诗》有句:“天禄图书府,芸签岁曝频”(厉鹗《宋诗纪事》卷24引)。

明项维贞说:“六月六日,本非令节。但内府皇史宬晒曝列圣实录、列圣御制文集诸大函,则每岁故事焉”(《燕台笔录》)。可见,到明代曝书制度也还是坚持的。然而“藏书愈多,则曝书愈艰”(陈登原《古今典籍聚散考》卷4)。清乾隆五十三年(1788)就有诏文渊阁,鉴于有关官员“曝晒书籍,插架归函,竟未能顺叙,殊非慎重秘书之道”,决定“嗣后只须慎为珍藏,竟可毋需曝晒”(《乾隆东华录》卷42)。但曝书之法因其简便易行,仍受到藏书界的欢迎。

叶德辉《藏书十约·收藏》:“古人以七夕曝书,其法亦未尽善。南方……不如八九月秋高气清时,(热力)正收敛,且有西风应节,藉可杀虫。”原江苏省立第一图书馆《保存善本规则》(1921年1月):“检有略带润湿者,除春秋两季风曝外,当择风日晴和之候,不时晒晾之。”曝书的做法,至今仍在图书馆善本特藏部、佛寺、道观和私家藏书间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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