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利夫妇模式 : 美国学者约翰·怀特·赖利和马蒂尔达·怀特·赖利关于大众传播与社会系统相互关系的一个传播模式,于1959年在《大众传播和社会系统》一文中提出,如图。
赖利夫妇认为:传播者C与受传者R之间的信息交流始终处于动态的互动过程中。在这个互动过程中,传播者C与受传者R作为社会的成员,不能不受到自己所属基本群体及参照群体的影响。基本群体又称初级群体,是成员之间具有亲密关系的群体,家庭就是典型的例子。参照群体是个人在其帮助下可以确定自己的态度、价值观和行为方式的群体。个人不一定是参照群体的成员,却用该群体的规范来指导自己的活动。所以对于某个传播者或受传者来说,参照群体事实上是另外的基本群体。基本群体并非独立的存在,而是更大的社会结构的组成部分。更大的社会结构也称次级群体,如社区、政治组织、工会等。因此,传播者C与受传者R的传受行为不仅受到基本群体的影响,也受到更大的社会结构的影响;同时通过信息传播活动,传播者C与受传者R又可影响基本群体和更大的社会结构,从而构成相互作用、彼此制约的传播系统。而这个传播系统不过是社会总系统的组成部分。大众传播不仅受到社会总系统的制约,也可以影响周围的社会。
赖利夫妇模式充分地揭示了大众传播是各种社会过程中的社会行为和社会关系,对于从社会学角度来分析大众传播过程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