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王夫之撰 王夫之(1619-1692),明末清初衡阳(今属湖南省)人,字而农,号姜斋。
晚年居衡阳之石船山,学者称船山先生。明亡,在衡山举兵起义,阻击清军南下,战败退肇庆,任南明桂王政府行人司行人,以反对王化澄,几陷大狱。到桂林依瞿式耜,旋桂林复陷,式耜殉难,乃决心隐遁。辗转湘西郴、永、涟、邵间,勤恳着述凡40年,学术成就极大。
对天文、历法、数学、地理学都有所研究,尤精于经学、史学、文学。认为“尽天地之间,无不是气,即无不是理也”,“气”是物质实体,“理”则是客观规律。
用“絪缊生化”来说明“气”变化日期的辩证性质。强调“天下惟气而已矣”。认为“习成而性与成”,否定“人性不变”。又强调行是知的基础。反对豪强大地主,主张“以夫计赋役”,“轻自耕之赋”。善诗文,也工词曲。
论诗多有独到见解。着有《船山遗书》。《诗经稗疏四卷》对鸟、雀、兽、草、木、虫、鱼等名物辩证训诂,可以补“传”、“笺”诸说之遗。四卷之末附以“考异”一篇,虽未赅备,亦足资考证。
又“叶韵辨”一篇,持论明通,很有参考价值。今见《四库全书·经部诗类》;《船山遗书》道光本、同治本、民国本;《皇清经解续编》南菁书院本、蜚英馆石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