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洲诗话》 : 诗话。清翁方纲撰。翁字正三,号覃溪,顺天大兴(今北京市)人。是书凡8卷,以时代为序,前5卷评唐、宋、金、元诗,第6卷评王士祯、王士禄论杜甫之语,7、8卷分别评述元好问、王士祯的《论诗绝句》。翁方纲是“肌理说”的倡导者,主张“为学必以考证为准,为诗必以肌理为准。”他认为沈德潜的“格调说”和王士祯的“神韵说”不免大而无当,而他说的“肌理”则较为切实。这实际是注重诗歌的义理与文理,以学问、经书为根本。他说“在心为志,发言为诗,一衷诸理而已。理者,民之本也,物之则也,事境之归也,声音律度之矩也。”所以,他尤为尊崇“根极于六经”,“读书破万卷”的杜诗,认为“唐诗妙境在虚处,宋诗妙境在实处。”这种重视学问、义理的诗歌理论,本是为了修正“格调说”、“神韵说”的偏颇,但却不免走向另一极端,无怪袁枚要批评这种主张是“误把抄书当做诗”了。有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排印本,陈迩冬点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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