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意忘言 : 庄子提出并经后人发展了的关于艺术欣赏的命题。又称“得意忘象”。庄子认为,语言文字是不能完全传达“意”的,但“意”的传达又离不开语言文字,为了解决这个矛盾,庄子提出了“得意忘言”。《庄子·外物篇》说:“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吾安得夫忘言之人而与之言哉。”庄子把言辞看作达意的工具,但言辞本身并不是意,语言所传达的只是丰富具体的思维内容的一部分。所以从接受者这方面说,就要做到“得意而忘言”。所谓“忘言”,并不是排斥或不要言辞,而是要接受者在理解意的时候,不应拘泥于言辞所表达的范围,而应由此去领会和把握“言外”的部分,从而获得更为丰富完整的“意”。魏晋时期的玄学家王弼,进一步发展了庄子“得意忘言”的观点,提出“得意忘象”:“夫象者,出意者也;言者,明象者也。尽意莫若象,尽象莫若言。言生于象,故可寻言以观象;象生于意,故可寻象以观意。故言者所以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犹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也”(《周易略例·明象》)。王弼认为,言是“明象”的工具,象是“存意”的工具,所以接受者的注意力应当放在意上而非言和象上。忘言才能得象,忘象才能得意。“忘象者,乃得意者也;忘言者,乃得象者也。得意在忘象,得象在忘言。”相反,如果拘泥于言、象,就会舍本逐末。“是故存言者,非得象者也;存象者,非得意者也。”“得意忘言”说由于符合艺术欣赏规律,对后来的文艺创作和理论产生了直接的影响。如钟嵘《诗品》强调“文已尽而意有余”;司空图《二十四诗品》、《与李生论诗书》等追求言外之意、味外之旨、象外之象,认为诗歌的醇美之味应在“咸酸之外”;欧阳修《六一诗话》引梅尧臣语:“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严羽《沦浪诗语》讲“言已尽而意无穷”等等。在艺术欣赏上,则是要求超越作品的形式因素去体悟、直觉,对作品作整体的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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