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理

    情理 : 中国古代文论术语,相当于今天所说的文学创作中的感情与思想。情和理的关系问题,历来是文学创作中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中国古代文学理论史上,对文学创作中情与理的关系问题的认识,曾出现了“言志”和“缘情”两大派的斗争。“言志”派注重思想,认为思想是文学创作的主要内容;“缘情”派强调感情,认为文学创作是作家内心情感的外在表现。不过,它们之间尽管存在分歧,但二者又都没有把情和理对立起来,都没有把文学绝对地看成是只表现思想或只表现感情,而认为情和志是互为补充的。我国古代大多数文艺家都看到了文学创作中情理之间的辩证关系,并对此进行了比较科学的分析。如刘勰曾指出情和理是构成作品内容的基本因素,情和理是互相依存而非互不相关。宋代的严羽也对诗歌创作中情和理的关系作了深刻的分析,指出理应通过情表现出来。西方文学自19世纪浪漫主义文艺思潮以后,突出地强调了文学创作中情的作用,认为文学艺术纯粹是人类情感的表同。现代西方文艺思潮更是把情和理对立起来,认为文学的内容是非理性的潜意识、下意识等内心活动,完全排斥理的介入,主张文学艺术就是自我表现。这显然是偏颇的,不符合文艺创作实际的。另一方面,长期以来,我们的一些理论家受俄国文艺理论家别林斯基和普列汉诺夫的影响,认为文学可以表现思想,只是这种表现和别的社会意识形态的表现的形式不同:别的社会意识形态用概念来表现思想,而文学用形象表现思想。这实际上又是取消了文学艺术与其他社会意识形态在内容上的区别。一般认为,文艺创作以表现、传达感情为主,也不排斥表现思想,但作为文学表现内容的思想,应该是情感化了的思想,它渗透在整个作品的艺术表现之中。像有的学者指出的那样,文学作品和理的关系,好比盐在水中、蜜在花中,读者可以通过对艺术形象的把握感受到作品所具有的思想深度,同时这种深刻的哲理又不显痕迹。

为您推荐

情理交融(新闻)

情理交融:对新闻评论写作中说理与抒情和谐统一的一种比喻。优秀的新闻评论在以理服人的同时,还要求从感情上打动人,富有感情色彩。新闻评论的感情色彩是作者情感的自然流露,情和理是一种水乳交融的关系,情为理服务,理..

情理切害(典故)

情理切害qing iq ie hai伤天害理,狠心残酷。又作“情理酷害”。《元典章·刑部四》:“推此奸恶,情理切害,无有过于此者。”《独角牛》二[梅花引]:“这厮好情理切害,不报了冤俳和姓改。”《元典章新集·刑部》:“各人所犯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