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与社会生活》 : 俄国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家普列汉诺夫的重要著作。写于1912—1913年,由作者1912年11月在列日和巴黎所作学术报告改写而成,分三次连载于1912年11月至1913年1月的《同时代人》杂志。全文共3章。作者讨论了艺术的功利性问题并阐明了他对“为艺术而艺术”倾向的看法。他认为艺术应当促进人的意识的发展和社会制度的完善,功利主义的艺术观并非革命者或一般具有先进思想的人们才有,实际上,任何政权,只要重视艺术,就总是偏重于以功利主义的态度对待它,目的是使这种意识形态为自己所从事的事业服务。他指出“为艺术而艺术”的倾向的产生根源在于艺术家与他们周围社会环境之间存在着无法解决的不协调,这种不协调在帮助艺术家超越环境这一点上,能对艺术和创作产生有利的影响。他批驳了资产阶级关于“为艺术而艺术”所作的辩解和从“我”出发的各种创作思潮,在作者看来,没有思想内容的作品是不可能存在的,但不是任何一种思想都可以作为艺术作品的基础,只有促进人与人之间交往的东西,才能给予艺术家真正的灵感,如果不正视社会生活,囿于个人的体验和臆造之中,就会堵塞灵感的一切源泉。此文的中译单行本由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出版,全文后来收入1983年出版的《普列汉诺夫美学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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