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子里某个名词性词语,在一定条件下,既可以是主语,又可以是其他某种成分的现象。汉语的主语一方面同谓语直接相对,是说明和被说明的关系;另一方面围绕动词,同宾语相对,是施动和受动的关系。主语、宾语都可以分别为施事、受事、与事、工具等。在一定条件下,宾语和主语可以互相转化,一个名词性词语可以在入句前做动词的宾语,入句之后成为句子的主语,但它与动词之间原有的语义关系并不因此而消失。如“写完了信——信写完了”。主语只不过是某种宾语临时性的兼职,是动词前后几个补词中提出来放在主题位置上的一个。凡是动词谓语句里的主语都具有这样的二重性。正因为主语有较大的概括性、不稳定性,以及和谓语之间的关系过于松散笼统,缺乏形式标志,所以在汉语句法分析中,主语并不能算一个占有重要位置的句法成分。
主语二重性(语言)
主语二重性(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