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作书的九个良好条件。
“生”,此处作“新”解,泛指“新鲜”、“洁净”、“精神振足”等。元马端临《文献通考》载有唐李阳冰《翰林禁经》八卷,论“九生法”云:
“一、生笔:纯毫为心,软而复健。
二、生纸:新出箧笥,润滑易书即受其墨。
若久露风日,枯燥难用。
三、生砚:用则贮水,毕则干之。司马云:砚石不可浸润。
四、生水:义在新汲,不可久停,停不堪用。
五、生墨:随要旋研,凌利墨光为上,研多则泥钝也。
六、生手:适携执劳,腕则无准。
七、生神:凝神静思,不可烦燥。
八、生目:寝息适悟,光朗分明。
九、生景:天气清朗,人心舒悦,乃可言书也。
右此九法不可废忘,忽而怠之,则其瑕矣。”
元康里巎巎亦论“九生法”,内容基本同此。清张廷相、鲁一贞《玉燕楼书法》有“八生法”说,即于“九生法”中少去“生纸”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