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笔法之一,亦称“七字拨镫法”。
南唐李煜《书述》云:“书有七字法,谓之拨镫,自卫夫人并钟、王,传授于欧、颜、褚、陆等,流于此日,然世人罕知其道者。”“所谓法者,撅、压、钩、揭、抵、拒、导、送是也。”又云:“撅者,撅大指骨上节,下端用力欲直,如提千钧。压者,捺食指着中节旁。钩者,钩中指着指尖钩笔,令向下。揭者,揭名指着指爪肉之际揭笔,令向上。抵者,名指揭笔,中指抵住。拒者,中指钩笔,名指拒定。
导者,小指引名指过右。送者,小指送名指过左。”李煜此说将陆希声“五字执笔法”与“拨镫法”混为一谈,近人沈尹默辨之甚详。参见“拨镫法”条。
又明徐渭《笔玄要旨·七字书诀》将“七字法”与唐李华《二字诀》中之“截”“拽”,唐林蕴《拨镫序》中“推”“拖”“捻”“拽”四字诀对照论述,可参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