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式乐歌 :
仪式是人类早期具有象征性、表演性的一整套文化传统行为。早期诗歌表达的是初民社会里的群体观念及心理历史,常常依附于特定的仪式,具有群体性和社会性的特点。中国文学史上,先秦文学典籍保留了大量的仪式乐歌,具有宗教信仰、祖先崇拜、政治教化和休闲娱乐等多项功能,主要由巫祝、瞽史等专职人员负责。韩高年在《礼俗仪式和先秦诗歌演变》中指出,先秦诗歌产生于仪式,从现有文献看,《淮南子·应道训》中的举重劝力之歌、《吴越春秋》中的弹歌,虽反映了初民的劳动情况,但通过讲述、回忆、解释等手段再现当时生产生活实践,本身具有仪式乐歌的性质。而《吕氏春秋·古乐》载的葛天氏之乐已经展示出仪式乐歌的表演方式。
随着社会阶层的分化,仪式乐歌又有雅、俗之别。早期仪式乐歌分为以下几种类别:巫术仪式乐歌、授时颁朔仪式乐歌、占卜仪式乐歌、蜡祭仪式乐歌、社祭仪式乐歌、冠礼仪式乐歌、籍田仪式、祭祖仪式等。韩高年又据K.雅斯贝斯的“轴心时代”理论,以为从新石器时代至夏以前,即古史传说中的五帝时代为“前轴心期”的第一阶段,此时知识信仰体系的核心为万物有灵论,如《礼记·郊特牲》载伊耆氏《蜡辞》曰:“土反其宅,水归其壑,昆虫毋作,草木归其泽”,带有明显的沟通自然神灵的巫术意味。《吕氏春秋·古乐》载葛天氏之乐,载歌载舞,虽无歌词存世,但八阕题名可以看出其与农业祭祀关系密切。
夏商二代为“前轴心期”的第二阶段,在神灵崇拜之外,出现了英雄崇拜和祖先崇拜观念,《离骚》有“启《九辩》与《九歌》兮”句,又《山海经·大荒西经》载“(夏后)开上三嫔于天,得《九辩》与《九歌》以下”。据《尚书·大禹谟》载:“水、火、金、木、土惟修,正德利用,厚生惟和。九功惟叙,九叙惟歌。”则《九歌》包含着对大禹的歌颂,应该是夏代早期乐歌。《诗经·商颂》中有关于商始祖契出生的传说,有对商汤、武丁等先祖的歌颂,夏歌和《大夏》乐相配,《商颂》和《大濩》乐相配,既是用于祭祖仪式,也是对本民族英雄的讴歌。
西周时期为“前轴心期”的第三阶段,神灵崇拜及祖先崇拜皆趋于伦理化、政治化,并由此而成为礼仪和制度,周公制礼作乐正是对传统礼俗仪式的改造和加工。《诗经》的《大雅》《小雅》和《周颂》中许多作品,不仅包含了传统的乐歌内容,还有一些带有比较明显的时代特点的乐歌内容,如宴饮、冠礼、婚礼、丧礼、籍田仪式等。
春秋以后,所谓“礼坏乐崩”,一方面是主流仪式的下行,另一方面是民间礼俗渗入主流仪式中。如《诗经·鲁颂》是歌颂鲁僖公的诗歌,虽然鲁国在周初为同姓诸侯之首,享有特殊的礼遇,但鲁国长期确守自己的位置,到春秋时始用天子仪式;《鲁颂》在诗歌形式上又不同于《周颂》《商颂》,而是把《风》诗形式用于《颂》。战国以后,随着“天下共主”的衰落及不同民族的进一步交融,仪式乐歌的雅俗融合变得更加突出。楚国屈原的作品则是这方面的典范,其《离骚》将巫祝祀神仪式用来抒发自己的情志。《九歌·国殇》是在楚地殇俗殇歌基础上改造而成的祭祀阵亡将士的祭仪祭辞,《招魂》《大招》则是借用传统招魂仪式寄托“眷顾楚国,系心怀王”的情感,其中也掺进了南方多种民族的文化内涵。
总的说来,仪式乐歌产生于人类社会早期,随着社会分化也逐渐分化为雅与俗。但在历史的演变中,雅俗内容交互渗透,互相丰富对方的内容,使二者能够不断发展,形成全新的形式。即使在今天,国家的重大典仪和民间的礼仪中仍然存在着各自的乐歌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