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葆恒 :
福建闽侯(今福州)人。林则徐侄孙。父林绍年,清同治十三年(1874)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官至河南巡抚,弼德院顾问大臣。光绪十九年(1893)举人,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毕业。曾为直隶总督李鸿章的幕僚,兼直隶提法使,历官湖北劝业道。1912年任中国驻小吕宋(今菲律宾)副领事;1917年与通惠公司总裁孙多森创办实业,并兼任河南新乡通丰面粉厂、山东烟台精盐厂经理;1922、1925年分别出任驻温哥华领事和驻印度尼西亚泗水领事。
其词颇得东坡“以诗为词”之法,夏敬观称其词“清声逸响,饶有韵味”(《忍古楼词话》)。1928年,与郭则沄诸词人在天津发起须社,前后历时三年有余,每月三聚,三年间凡百集会,得词千余阕,对民国词坛影响颇大,至1931年终止。1931年,参与朱祖谋等人在上海组织的沤社,一时推为祭酒。1939年,参与廖承涛等人发起的午社。林葆恒对京沪词坛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推进作用。同时非常重视福建地域词学传统,1931年刊刻《闽词征》,收录福建词人258人,词作1330首,将福建词学的丰硕成果完整地展现在世人面前,是民国福建词学的殿军。1936年刊行《集宋四家词联》,为姜夔等词人词作的传播开辟新途径。抗日战争期间,搜辑拾遗,编纂《词综补遗》101卷,极具词学研究价值。
著有《讱庵词》《集宋四家词联》,辑有《闽词征》6卷,《词综补遗》101卷。其词集《瀼溪渔唱》为民国二十七年(1938)刻本,所收主要是其在须社和沤社的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