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学史》(张之纯) :
张之纯编纂,蒋维乔校订。张之纯(1854~?),字尔常,号痴山。江苏江阴人。光绪二十六年(1900)恩贡,安徽候补直州判,曾任过皖江中学堂总教习等职,著有《江阴倭寇旧闻》《评注诸子菁华录》等。蒋维乔(1873~1958),字竹庄。江苏武进(今常州)人。 20岁中秀才,先后入江阴南菁书院、常州致用精舍深造。曾任商务印书馆编辑、上海光华大学教授等。著有《中国近三百年哲学史》《吕氏春秋汇要》《中国哲学史纲要》(与杨大膺合著)等。
原为师范学校本科之教材,由商务印书馆于1915年12月出版。全书分两卷,约10万字。上、下卷各含2编。第1编“始伏羲讫秦代”,第2编“始汉代讫隋朝”,第3编“始唐代讫明朝”,第4编“始清初讫清末”。秦代以前,含“伏羲时代文字之权舆”“神农时代文学之征验”等12章,又以清代文学冠绝古今,独立成编,稍嫌琐细和失衡。著者批驳了混文字与文学为一谈的旧说,但自身所持仍是传统的“大文学”观念,以“经传为文学之正宗”(《编辑大意》),以至汉之经学、宋之道学、明之心学等皆设专章。所涉文体含书牍、辞赋、制诰、诗词、戏曲、小说、制艺等,几乎无所不包。其他如学校之制度、科举之兴废,乃至医学之崇尚等,凡与文、学相涉者,莫不言及。论述多简略,敷陈梗概而已。受时代影响,此书亦引进“进化”的概念和主情的文学观,但在具体的实践中,未能和中国文学传统有机结合,形成合理的写作模式。作者所着眼的“进化”,主要在于由韵文而散文、由史诗而戏曲的文体更迭。故胡适谓其全无“历史观念”(《文学进化观念与戏剧改良》)。就文学史著作而言,此书无论是文学观念还是编纂体例,都具有过渡的特点。